近日,,江源林區(qū)基層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房屋租賃未支付租金引發(fā)的糾紛,最后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,,將矛盾化解在訴前,,促進了社會和諧,。 某村委會到法院訴稱,某單位從2020年1月開始租賃其村的門市房作為辦公室使用,,并簽訂了合同,,約定租期為一年,,租金為35000元。后某單位一直以此筆款項未撥付為由,,未支付房屋租金,,直至2022年,村里因發(fā)展需要,,強行將某單位放在其村門市房的物品清離,,但至今某單位仍無人出面解決拖欠房屋租金事宜,特起訴到法院,,要求某單位支付房屋租金105000元,。 立案庭法官考慮到此案事實清楚,證據明確,,且雙方都有意愿調解,,遂決定從訴源化解此糾紛。兩單位的代理人來到法院調解室,,法官對雙方代理人有針對性地進行釋法明理,,并告知當事人如果通過訴訟程序將會產生過高的法律成本,既耗時間,、又傷和氣。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,,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意見并握手言和,。由某單位分期給付某村委會拖欠的房屋租金105000元。為了保證后續(xù)的履行,,雙方當事人積極到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,,最終達到了案結、事了,、人和的效果,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