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,吉林省江源林區(qū)基層法院調(diào)解了一起診所與病人家屬間因治病而拖欠診費糾紛案。 盧某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末到原告診所處治療雙腿,因盧某已患病27年,,當時原告提出,治好盧某的病至少需要花費幾萬元,,盧某的哥哥,、姐姐表示花多少錢也要把其弟弟的腿治好。后經(jīng)過原告近二年的治療,,盧某的腿病痊愈,,盧某應給付原告診所治病費用59499元,盧某僅第一次治病時給付3000元定金,,其余錢原告多次討要,,盧某始終沒有結(jié)清欠款,后盧某死亡?,F(xiàn)原告要求盧某的哥哥和姐姐等三人給付原告治療費和藥費56499 元及利息,。盧某的哥哥、姐姐表示盧某在原告的診所治病的過程承認,,但是不認可這么多的治療費用,。 法官了解到,在長達近二年的治療中,,原告與盧某之間在用藥,、治療方法等方面都是基于相互之間的信任,并未在各處方上簽字,,在治療結(jié)束時也沒有讓盧某出具欠據(jù),,而盧某現(xiàn)已病故,家屬又不認可,。此案處理不好很可能使得雙方的矛盾加劇,,不利于社會的穩(wěn)定。因此,,承辦法官走訪了期間曾在該診所治療的幾名患者,,從這些患者口中得知盧某當時在診所的部分治病情況,法官確定了調(diào)解的方向,。通過法官數(shù)次背對背的耐心調(diào)解,,反復多次釋法說理、分析利弊,,終于使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,,三被告共同給付原告診所治療費2萬元,,原告也放棄了其他訴訟請求。至此,,該矛盾得以圓滿化解,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