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嶺法院
本報訊 楊立鑫 報道 長嶺縣人民法院積極立足司法職能,,為民辦實事解難題,。近日,在辦理仇某與林某,、吳某勞務合同糾紛執(zhí)行案中,,遠赴天津開展異地執(zhí)行,,敦促被執(zhí)行人當場履行案款,順利為申請人追回勞動報酬1.6萬元,,切實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,。
2023年8月,仇某雇用林某,、吳某務工,,工期3個月。完工后,,仇某拖欠林某,、吳某工資款1.6萬元,,兩人遂訴至長嶺法院,該院經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,。但仇某仍未如期履行給付義務,,無奈林某、吳某遂向長嶺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,。
立案后,,執(zhí)行干警張振東多次通過電話、短信的方式聯系被執(zhí)行人仇某,,仇某稱其在天津打工,,當問及打工具體位置時,仇某含糊其辭,。同時,,張振東通過網絡查詢系統(tǒng)對仇某財產進行查找,未查到有其它財產可供執(zhí)行,,該案一度陷入執(zhí)行困境,。但張振東沒有放棄,他一方面安撫申請人的情緒,,另一方面密切關注仇某動向,,經過到仇某的老家多次走訪,張振東了解到仇某的打工地址,。
辦案團隊驅車10余小時,,來到天津市一家工廠找到仇某。張振東向其說明來意,,要求其履行還款義務,,仇某一開始拒不配合工作,表示沒錢還款,。張振東向其釋法明理,,說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、抗拒執(zhí)行的法律后果,,同時希望他換位思考,。在張振東的勸說下,仇某在工長處提前預支了工資,,一次性歸還欠申請人林某,、吳某的工資款。
民有所呼,,“執(zhí)”有所應,。此次異地執(zhí)行彰顯了長嶺法院干警高效為民的司法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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